一、代理条件:
1、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以及一定的资金能力。
2、拥有良好的社会关系或市场资源更佳。
3、具备合法经营酒类产品资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。
二、代理标准:
1、达到首次提货要求;
2、授权代理商在当地独家代理金色名庄红酒产品;
3、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其他区域销售产品,否则取消其代理权限
注:上表格标准仅作参考,具体首批进货额与年任务根据区域实际消费水平来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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